院士這一頭銜,不僅是個人的榮譽,更是整個科技評價體系的導向。
“煙草院士”再起風波。截至昨日,已經(jīng)有近100位院士聯(lián)名致函中國工程院主席團,請求盡快復議、重審煙草專家謝劍平當選工程院院士的資格。
“吸煙還是不吸”,對個人可能尚是一個兩可的問題,在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選擇。但對于整個社會,無論從吸煙對人類健康的危害看,還是從吸煙耗費的社會成本看,都只能選擇控煙。
在科學技術(shù)上,也有同樣的問題。個人的、專項的研究,只要不危害他人、危及社會,可以有“學術(shù)自由”。然而,整個科技的發(fā)展,卻應(yīng)該以人類利益最大化為其價值取向。無論科技倫理是多么復雜的問題,一個基本原則卻沒有異議:科技不能與人類的福祉為敵。
表面上看,煙草“降焦減害”是增進了吸煙者的健康。然而,“降焦”并不等于“無焦”,更不等于“無害”。放在社會范圍看,降焦的研究,很可能會讓吸煙者漠視煙草的危害,更會向社會釋放出煙草“低害”的信號,讓更多人加入吞云吐霧一族。
應(yīng)該說,煙草專家本身不一定有主觀惡意,對于一些吸煙成癮者,這一研究也確實可能起到一定效果。但是,院士這一頭銜,不僅是個人的榮譽,更是整個科技評價體系的導向。一項有礙于社會整體福利增進的技術(shù),實在不應(yīng)該獲得如此崇高的褒獎。
實際上,相比降焦減害,“控煙”可能才是科技界更應(yīng)該關(guān)注的科技進步。“吸煙導致癌癥”的結(jié)論是科學研究的結(jié)果,二手煙危害公眾健康同樣來自相關(guān)評測。也正是這些科技方面的進步,才造成了全球范圍內(nèi)的反吸煙運動。
然而,公眾對于煙草危害性的認識,在某種程度上遠遠低于科學技術(shù)界對煙草的認識。“飯后一支煙,賽過活神仙”的說法,仍然有著廣泛的市場;電視電影中 吸煙提神醒腦的鏡頭更是屢見不鮮。如果說科技進步是科學界應(yīng)承擔的責任,那么科技知識的普及,同樣是掌握著“科學話語權(quán)”者的義務(wù)?;蛟S,用更直觀、更有 說服力的方法讓更多人看到吸煙的害處,才是真正的“煙草減害研究”。
5月31日,世界無煙日,但愿在這樣一個日子里,面對“吸煙還是不吸”的問題,無論是個人還是社會,都會做出最合理的選擇。